第四章 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
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
1、家庭赡养与抚养:家庭赡养;抚养与监护;婚姻;财产与继承;赡养协议;家庭养老政策支持。
2、社会保障:社会保险;护理保障;社会救助;住房保障;社会福利;社会抚养;保障措施。
3、社会服务:
(1)2022年,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%;
(2)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,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,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%以上;
(3)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、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(敬老院);
(4)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。
4、社会优待:社会服务优待;法律服务优待;医疗服务优待;公共服务优待。
5、宜居环境:宜居环境规划;宜居环境建设。
6、参与社会发展:培养积极老龄观;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;发展老年志愿服务;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。
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
1、政治权利:参与共同事务的管理、选举和被选举权、妇女干部培养与选拔。
2、文化教育权利:教育机会平等权利、保障教育权利、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、文化权利平等。
3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:女职工录用、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、劳动保护、社会保障。
4、财产权益:土地承包、财产继承。
5、人身权利:人身自由权、生命健康权、防止性侵害、人格权等不受侵害;
6、婚姻家庭权益:婚姻自主权;反对家庭暴力;家庭财产权;子女监护权;生育权。
第三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
(一)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和方法
1、主要内容: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、受教育权;
2、方法: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保护。
(二)特殊儿童保护与救助
1、孤儿的安置与保障
(1)孤儿安置:亲属抚养;机构养育;家庭寄养;依法收养;
(2)孤儿基本权益保障:基本生活保障;医疗康复保障;教育保障;就业保障;住房补贴。
2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:救助保护;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;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;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。
3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:基本生活;基本医疗;教育保障;落实监护责任;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。
4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基本原则:家庭尽责、政府主导、全民关爱、标本兼治。
5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:基本生活保障;医疗健康保障;教育资助救助;督促落实监护责任;优化关爱服务机制。
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
1、劳动就业
(1)就业方式:坚持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
(2)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,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%以上;
(3)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.5%。
2、无障碍环境:物理环境无障碍、信息环境无障碍、公共服务无障碍和政治参与无障碍。

